青海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青海师范大学外国语学� <#webadv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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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青海师范大�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各招生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方式、时间、地�

复试方式: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时间、地点:

笔试�2026�3�30日(星期一�14�30-16�30

     城北校区东一�0302

面试�2026�3�31日(星期二)8�30-18�00

     城北校区东二�0408�0419

 

二�招生计划

招生学科专业

招生计划

备注

外国语言文学

6

翻译

10

教育�

2

教育(全日制�

30

教育(非全日制)

30

 

三�资格审查

学院严格采取“两识别”、“四比对”(通过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通过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身份、报考资格、诚信状�进行严格�核�不符�报考条�规定,不予复�;不符合照顾条件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考试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1)应届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获得最后学历学习期间成绩单复印件�

5.符合享受照顾政策的证明材料(学院根据考生实际情况选择�

1)符合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加分分值计入其初试总成绩�

2)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并达到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定向就业单位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往届生提供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单位的骑缝章在职证明和户籍证明�

6.英语专业水平证书(CET4、CET6、TEM4、TEM8、IELTS、TOEFL等)�

 

四�复试

(一)复试考生名单确定�

1.硕士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国� B 类考生复试分数线。相关专业划定复试基本分数线的以划定的最低分为起点�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 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计算复试人数时遵循小数点进位取整原则�

3.学院根据复试分数线及合格生源情况,确定各学科专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原则上同分同进�

4.学校执行国家有关研究生初试享受照顾政策和初试成绩加分政策,并按当年相关规定办理�

5. 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发布在官网�

(二)复试材料审�

复试前学院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的身份和报考资格(特别是专项计划和初试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规定者,不予复试;不符合加分、照顾政策者,不享受政策�

(三)复试组织实�

1.执行“随机选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 20 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2.加强考生诚信教育,组织考生学习复试规则,并与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

3.开展复试小组人员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相关人员管理。严禁复试人员将手机带入复试现场;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复试人员中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要主动报备�

4.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以原文件形式留存�

5.规范布置复试考场,考场环境要整洁、明亮、安静;复试面试考场要悬挂醒目的横幅或标志,考场内应设考生席、提问评分席、纪检席等�

(四)复试内�

复试内容要科学、有效,能够评判考生专业素养、培养潜力、综合素质等。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安排专人在面试时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

2.硕士生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外语水平。主要测试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采取口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2)专业素养和能力。按当年学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采取笔试形式,满� 100 分。成绩在60分以上(�60分)为合格�

3.综合素质和能力。采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考核的主要内容: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毕业论文综合考核�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5)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6)人文与科学素养�

7)研究生培养需要的其他能力�

同一学科专业面试需分组进行时,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五)复试成�

复试结束后各学科复试工作小组计算复试成绩� 进行成绩评定。计算、登录成绩时至少由两人独立进行,并进行反复交叉比对,确保成绩准确无误。最终成绩须经复试小组组长和学院负责人依次审核签字�

成绩核算公式�

1.复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0.2+专业素养和能力测试成绩�0.3+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0.5�

复试成绩� 60 分以上(� 60 分)者,即为复试合格�

2.入学考试总成�=初试成绩(总分按百分制折算后的成绩)�0.6 +复试成绩×0.4�

 

五�录取

(一�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初试专业课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初试专业课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果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

(二�复试结束后,学院要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复试结果、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进行认真审核,推荐拟录取名单。经上级审查合格的拟录取名单按教育部要求在官网公示。公示结束后,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平台报送录取数据,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录取检查为准�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对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进行全面考查�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按要求提交体检结果。各学院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结合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五�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除外),可以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 1 年�

(六�入学� 3 个月内,学校按有关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2.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者�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

5.报名材料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者�

6.体检不合格者�

 

六�复试保障制度

(一)实行责任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全过程,对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性进行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巡视制度。学校组成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纪检、监察部门参加的巡视组到复试现场巡视�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院按照教育部和研招办要求公布招生信息,遵�“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学院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参加复试调剂考生名单、考生复试成绩等信息�

 

七�未尽事宜参照《青海师范大�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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